淄博市疫情期间政策 淄博市疫情期间政策最新
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
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《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鲁财税〔2020〕16号)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,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。山东省此次“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”政策,是在地方权限内,从文件发布之日至12月31日,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有权限减免的税种,旨在助力企业复苏,但并非免除所有税费,且适用主体有明确界定。开始收取租金后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,税率为12%(计算公式:租金收入×12%)。地方优惠政策:疫情期间,部分地区(如山东)对为个体工商户...